2004年8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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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大厦为何不能正常开工?
本报记者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城北村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非法转让土地给汇金房地产开发公司造商住楼。而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反映,其合法开发的项目杭州萧山汇通大厦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当地村民暴力阻挠,停工已达三个多月,损失严重。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此事已引起萧山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有关部门已作了专题调查。
    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村级留用地的开发,萧山区(市)政府先后发布了萧政办纪(1999)72号、萧政办抄(2001)6号、萧政办发(2002)176号等文件。2000年11月,城北村民委员会、永久居民委员会、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联合开发村级留用地进行协商,并与当年11月29日向原萧山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计委批准立项;2001年2月21日,上述三单位向原萧山市土地管理局提出联合开发村级留用地的用地申请,原萧山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签署“同意联合开发”的意见;2001年4月6日,省政府批准该宗用地,用途为其他用地,出让50年。2002年4月16日,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建设汇通大厦项目办理了供地手续。2002年8月16日,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综合用地、出让50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面积为17.892亩。据此,可以认定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合法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按规划许可,可以开发建设汇通大厦。
    联合开发汇通大厦,涉及北干街道城北村、永久村和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年11月29日,三单位联合向原萧山市计划委员会申请建设汇通大厦,开发村级留用地20亩;2002年2月13日,城北村、永久村、汇金公司签订了村级留用地联合开发的协议;2002年12月3日,由于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城北村、永久村分别与汇金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的协议;2003年3月1日,因工程建设协调、苗木迁移等原因,城北村与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用地经济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2003年4月21日,因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变更,城北村与杭州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联合开发村级留用地的协议。
    萧山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村级留用地开发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有一个逐步完善规范的过程。城北村的村级留用地开发之汇通大厦项目,符合萧山区(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如村民认为村干部在村级留用地开发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据事实,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不是采用违法形式阻止施工,以造成新的不稳定的局面。